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

来源:遵化信咖168作者:日期:2016-10-13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

社会保险是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为了您晚年幸福生活,实现老有所养,请积极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参保人员条件及手续办理

1、参保人员范围: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所有单位在职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的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办理手续:单位职工由单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和两张二寸相片,到社保局个体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缴费标准:

1、参保职工: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用人单位全部职工上一年度实发工资总额,比例为20%;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实发工资总额,比例为8%。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河北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5年度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2409元/年)的300%、100%、60%、40%为基数,四个档次本人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20%,其中8%部分计入个人账户。

三、退休待遇

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后,累计缴费满15年后可以领取养老金,依据本人缴费时间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以及退休时上年度河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发,多交多得,长交多得。退休人员除按月领取退休金外还可以每年领取1240元的取暖费(现标准)。例如:某男,2001年10至2016年9月缴费15年,办理退休后,若按100%缴费,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773.21元。按60%缴费,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608.56元。基本养老金标准随国家政策调整,目前国家已连续12年调整增加。

四、死亡待遇

参保人员非因公死亡后,除了将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法定继承人外,还可以再领取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的死亡时上一年度的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丧葬补助金标准为2个月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度的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为本人2个月的死亡时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时,以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准。

业务联系电话:

遵化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企业科:6661554     个体科:6681728

 

遵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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